又一日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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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 day goes by,will never know just wonder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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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9日 #

十二夜

一段感情只存在十二個夜晚,過後,是第N個第一夜。

第一夜,愛情就如一場大病,過了,就好。

第二夜,只有戀愛中的人才認爲他們的相遇不是偶然。

第三夜,小心那些戀愛中的人,他們都是瘋的。

第四夜,因爲熱戀,再累再衰,還是可以提著早餐來見你。

第五夜,男人的尊嚴都放在女人的其他男人身上。

第六夜,女人的尊嚴都放在他們的臉上。

第七夜,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第八夜,女:爲什麽我喜歡你那麽多,你都不懂得欣賞?

        男:我沒要你爲我做那麽多。

第九夜:朋友:爲什麽他一不喜歡你,你就覺得你什麽用也沒有?

第十夜:見到以前的情人,都覺得自己不可能喜歡過他們,原來我也不知道自己要什麽。分手時都很怪對方,覺得別人對自己不好,對不起自己,後來才知道原來是自己不成熟。剛分手時,覺得很恨你。覺得我對你那麽好,你沒理由不要我所以吵架時,說了些不該說的話,只想你跟我一樣難過,其實也是不成熟...

第十一夜:舊情複燃。

第十二夜:還是錯了。


2005年4月10日 #

 

有时想一个人去一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一直住一直住,直到老死在那里。

那儿的人应该淳朴得像小溪里的水一样,身上带着浓浓的乡土气,一口乡音让人感到亲切,没有压迫感。

他们不需要知道什么叫沙拉,什么叫咖啡,什么叫汉堡包,但他们清楚每一样蔬菜从种植到收获的时间,清楚怎样用铲子翻松土

壤,清楚怎么样吓退地里的田鼠。

他们绝不会为了感情上的事闹得你死我活,每天单纯的两点一线生活,身边永远是那个不离不弃的老伴儿。

夏天,在屋外洒点水,放上两条长椅,上边搁一张硬邦邦的竹板,仰着身睡上去,望着漫天的繁星,哪怕被蚊子咬得浑身作痒,

嘟哝几句便很快入睡。

冬天,厚厚的棉被已经破旧不堪,内里的棉絮一个劲儿的往外钻,屋子里的老鼠吱吱作响,丝毫没把人放在眼里,尽管如此却并

不妨碍床上的人安眠。

我可以在那样的地方找一份工作,或许是当老师,我喜欢这个行当。

我会拿一个月一百来块的薪水,穿粗布衣服,扎着马尾,头发长老长了也舍不得花钱修剪。

春天的午后,阳光穿过破烂的瓦片斜直的照在黑板上,柔和而温暖,看着衣裳褴褛的孩子们一双双澄亮的眼睛,那时便会觉得自

己也是高尚的。

我会教他们识字,教他们唱歌,教他们说普通话,毫不吝惜。

闲暇的时候,我会躺在山上,半眯着眼,望向天空,天空是蓝的云是白的,偶尔会想到外边灰蒙蒙的天和昏沉沉的云还有拥挤的

人群,于是会心的一笑。

秋天的傍晚,我会带着孩子们去溪边玩,听潺潺的流水声,看夕阳的余辉照在水里,染红整条小溪。我们捉蝌蚪和小鱼,把它们

喂在瓶子里,等到来年他们长大,再把它们放回水里去。

夜晚,打开收音机,信号时断时续,嘈杂的广播声就像夏日里被风吹得沙沙响的干草一样,但内心里满是静谧。

我很穷,一年的工资也买不了一件象样的衣服,却时不时能享受到孩子的父母们送来的新鲜鸡蛋和青菜,这使我由衷的感到满足

和骄傲。

我从不因为穷困而感到不开心,也不会因为富裕而感到开心,我的开心是纯粹的,与高贵和卑贱无关。

隔几年,我的皮肤便在紫外线的作用下变得粗糙不堪,我老得很快,没人能认出我,这是一件有趣的事,就像这里的人爱用墨镜

遮住自己的脸。

我的学生们渐渐的长大,一个个离开了我,去到了我以前在的地方,我看着他们,微笑。

我拿起笔写下这些年的生活,用心的数算过去的一点一滴,胸口有满溢的愉悦。

日子过得很快。

直到有一天,我老得走不动了,被人搀扶着坐在庭院的椅子上,看云淡风轻,然后心满意足的的闭上皱纹密布的双眼。

 

 

 

 


这个城市的气候就像大海,从平静到狂风巨浪只在一瞬间。

漫无边际的寒冷和措手不及的炎热在某个轮回里交替进行,四季中只有冬天和夏天,而春天和秋天的进程短促到似乎不曾有

过。

在清晨醒来,盖着厚厚的棉被,窗外是有些烫人阳光,这种状态有时会使人感到尴尬并且无所适从。

对着镜子里挤出笑容,但是别人能看见的笑容,而看见的人谁又会知道笑容的后面是怎么样一个人。

笑容从来都不代表快乐,而是暂时的麻痹,就像犯烟瘾时吸上一根烟的感觉,尼古丁混淆了神经系统,拥有的只是得到满足

后片刻的快感。

之后,不复存在。

走在街上,阳光照在头顶上,一种昏厥的感觉迅速的从头部向身体蔓延,整个人像瘫掉一般,眼皮沉沉的耷下,步伐也开始紊乱。

拨电话——对不起,下午我请假。

回到家里,找不到要找的东西,蹲在地上,眼泪流了出来。

眼泪从来都不代表软弱,没有原由的泪水也不代表敏感,如果某一刻,它不在你的控制之下,只能说明那一刻的确需要用眼

泪来冲刷某种情感。

静默的方式,往往是最有效的。

我可能是中暑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时候我这样想。

吃了妈妈买来的藿香片,和中午买的面包。

然后习惯性的坐到电脑前,如果太过于依赖网络的人性格会有缺陷的话,我肯定是浑身缺陷,这我决不否认。

但是不依赖网络是否就没有缺陷,这就不得而知了。

这就好象有的事是很难找到答案的,比方我沉默只是我爱你的一种方式,却让你以为我不曾在乎过。

我不习惯索要,但也付出不了太多。你需要的我给不了,而我,除了你什么也不想要。

所以,我只能安静的呆在一旁,而骄傲的你却毫不觉察。

僵持、拉锯、对峙,情势每况愈下。

我该怎么做,我没有答案。

突然看到天长地久四个字,记起在PUB里听到一个歌手唱的天长地久,周启生的歌,老到掉牙,却并不妨碍是一首好歌。

没有攻击性的嗓音,轻轻的唱。

——曾经拥有,不要泪流。

不讲再见,也不肯回头。

 


2005年1月8日 #

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换句话说,可能是,极端。

安静的时候绝对安静,欢喜的时候可以疯到肆无忌惮。

似乎很正常。

不过,我总是习惯在别人都疯狂的时候安静,在别人都安静的时候狂躁不安。

这是一种病,叫做神经质。

 

关于热情

热情前提是,我喜欢。

如果我喜欢,我会在PUB旁若无人地尖声大叫,只因为DJ说下一首歌是thank you DIDO的歌。

如果我喜欢,我会花上一晚上的时间在GOOGLE上翻查很多很多的网页找一瓶只知道牌子的古龙水的名称。

或者是,花相当长的时间寻找一首只是听过,而没有一点其他线索的歌曲的名称。

有时候,当我遇到喜欢的东西,便会认真得可怕,我称之为狂爱。

我喜欢吃巧克力,吃过很多巧克力,却从不厌倦。

我喜欢听歌,可以几天几天的连续听同一首歌,听到麻木。

我喜欢和我喜欢的人做一样的事,听一样的歌,看同一本书,喜欢同一个乐队。

我喜欢身体和灵魂保持一致,我希望有生之年我的灵魂在某人那里的时候我的身体也属于某人;

如果有一天某人丢弃我,我会强迫自己身体背叛,那样我的灵魂也将离开。

你说,和热情有关的东西,都会显得偏执而盲目。

就好象,我喜欢一个人,明知等不到也要等。

 

关于冷静

确切地说,这里的冷静是一种淡漠,一种丢弃的姿态。

前提是我不喜欢。

如果不喜欢,我可以当着一大群人的面,毫不留情的转身离去。

如果不喜欢,我可以沉闷到一整天不说一句话。

如果不喜欢,我会逃课一个星期,不给任何人任何的交代。

我不喜欢男人在冬天里外面穿大衣系围巾,貌似整齐,里面却穿得乱七八糟,衬衫外是V领毛衫,毛衫外又是毛衫,一层比一层领

口低,每一层露在外边,皱皱巴巴脏脏兮兮,绿色红色,令人作呕。

不喜欢下雨,不喜欢肥肉,不喜欢拥挤,也不喜欢清净,更不喜欢被人催促。

你委婉地说,你冷静的时候似乎有点不近人情。

而我却宁愿,永远处在这样的状态里,永远保持清醒。

 

关于神经质

我有一个MSN帐号,以前我从不登陆,而今却频繁的出现在别人的上线名单里,状态很少会是ONLINE

我很长时间只泡一个论坛,但从来都是潜水。

看同一个人写的小说,却从不看完它。

用一小时的时间吃一盘鸡饭,却只用五秒钟去判断我对一个人的喜好。

我会在DISCO里只用同一种姿势扭动躯体,从音乐响起到音乐结束。

我试过,伴着sarah nixey的嗓音大声地痛哭,接着拿起相机照下自己痛哭的样子,又对着镜子微笑,想知道自己哭的时候好看还

是笑的时候好看。

你对我说,你太敏感。

我说,敏感无碍,千万别脆弱。

 

关于女主角

我想说上面的都是杜撰的,可又发觉多少有我的影子在里面。

相由心生。

如果我说,写的就是cherrie,那么我觉得自己有些委屈。

我是一个不怎么理性也不怎么感性的人,更谈不上神经质,只是有些大悲大喜的性情罢了。

如果要我形容自己,我想下边这句话便是对我最好的写照。

安于等待,却总是输给时间。

如果你执意认为写的便是我,我认,但是我想,你并不了解我。

其实,关于女主角,是谁谁谁都不重要,但求自己心中明了。


2004年12月10日 #

take 1

生病了,原因未知。

吐了两次,天翻地覆,眼冒金星。

再加上脸过敏,大块大块的红肿,我已经快跟神雕侠侣里那个怪物老太婆差不多

了。

躺在床上思忖了半天,不知道做什么好,像个可怜的废物。

或者是可爱的废物,可怜没人爱的废物。

可怜也好,可爱也好,都只是定语,废物才是实质。

我是废物,我是废物。

take 2

又想起那句话,只要没死,明天我还会活着。

其实仔细想想,这是废话,废得不能再废的话,可惜废话从高深的人嘴里说出来,

自然也就不见得是废话了。而是,非常废的话,是的,废到极点,我想,并且奉之

若神明的人必是愚蠢至极的,比方我。

我把项链分成两种,一种是洗澡时必须摘掉的项链,一种是洗澡时不用摘掉的项

链。这样分法,就像高中数学里学的充分必要条件一样,充分但是不必要。只要不

死,明天我还会活着,也是一样,充分,不必要。

废话。

比放屁还臭的废话。

take 3

草草翻完长安乱,有虎头蛇尾的嫌疑,但绝对不少笑料,还有一些王家卫风格的语

句冷不防的冒出来,让人觉得似乎是那么一回事,但认真想想,句式,结构,原理

都跟那句只要不死,明天我还会活着如出一辙。

于是,我得出了一个结论,这是一个无聊的人说着无聊的话,并且试图获得另一大

群无聊的人认同的年代。

无聊。

绝对够无聊。

take 4

放一张老掉牙的CD来听,老到什么程度?

连我也不曾记得有买过这张CD

很老,不过有可能真正老的不是CD,而是我,老到不记得一些事。

很好,只是一些,说明大部分我还是记得。

那么,我就还未老去?

或者是,只要我还记得,今天我还依然年轻?

take 5

不想觉得自己可怜,但事实上就是这么可怜。

不是因为没死,而是因为明天我还得活着。

take 6

明天?

我不知道。


2004年12月4日 #

逛百货公司的时候,在一楼看见水芝澳专柜一副Joey的巨大海报,是为一款美白

产品做的广告,上面写---你的青春有没有白过。

 

你的青春有没有白过?

 

rain这段时间很不开心,甚至有一次她跟我说,她觉得自己的灵魂肮脏。

我惊诧于她讲出此话,无法理解,虽然我知道一些关于她的过往,也知道她不开

心的原因,但我始终觉得她还是那个她,一如念书时和我一起嬉笑斗闹的她。

我跟她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我喜欢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去开脱,就算卑鄙,

就算龌龊,就算下流,心底始终为自己保留一块避难之处。

哪怕你认为我如此这般恬不知耻,我仍然把自己想得比修女更修女。

如果连自己都不爱自己,还奢望从谁那里获得爱?

那,rain,你的青春有没有白过呢?

 

听闻表姐离婚了,性格不合,男人太小家子气,令女人无法忍受。

离婚是表姐提出的,那男人不愿意,于是表姐提出车子房子全归男人,一点都不

留,自己搬回单位宿舍去住。

一直很佩服表姐的勇气,尽管我只见过她寥寥几次。

我在想,其实当初她结婚不过是为了逃避那个伤她至深的前男友,因为她结婚之

后许久才告诉了父母自己结婚的消息。

若不是逃避,难道会是其他?

表姐的感情经历如此坎坷,只是,她曾经有过和男友簇拥在一起的快乐没有。

那,她的青春有没有白过?

 

十二月,天气异常的寒冷,衣服和书散乱了一床,暖气呼呼的开着,穿了一件暗

红色的棉夹衣,黑色的裤子,还有黄色袜子,一身滑稽的打扮。

我要的仅仅是抵御寒冷的温度,如此,足已,便无暇再顾及其他。

唱机里放着黛朵的歌。

There will be no white flag above my door,I am in love and always will  be.

黛朵的声音像是从喉管里不经过口腔一样地发出。

迷惘的腔调,还有苍凉的悲壮,无可奈何的放弃,不容摧毁的坚毅。

我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前年的这个时候。

倘若有人此时问我,我的青春有没有白过,我定会淡定的告诉他,肯定有。

倘若我此时问你,你的青春有没有白过,你会是怎么样的作答。

 

你把自己的经历营造得令人同情,连自己听了也会痛哭流涕,以此证明自己存活于世上

是多么多么不易。

夜里,你在梦里挣扎,你以为你在世上最为不幸,你以为情深怕缘浅,你以为一年只是

一天,数算着一个月零三天之后你便行将死去。

你以为你死了,他便会为你哭泣。

直到尸体腐烂变臭,你才猛然发觉他已将你忘记。

 

那么,你的青春究竟有没有白过?

 

那些关于黑与白的记忆,在我的青春里。

我说,我要忘记,于是我便不再记起。


2004年11月15日 #

Jan说,有些人是注定要相遇的,没办法。

我不清楚她说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口吻,哀叹的,或是坚定的,或是幸福的。

我想要是从我口中说出,一定会是无奈的,就像冬日里的雾气,浓浓的地包裹着城市,却终要散去,那时难免有苍凉的感觉

油然而生。

想到很多注定相遇并且已经相遇过的人,在生命里,经历,体验,收获,分离,陌路。

我问Jan关于婚姻的问题,她说看到周围朋友的婚姻并不怎么幸福,心里也就不急于考虑那样的事情了。

不幸的时候,最欣慰的事是得知他人的不幸更甚,这话不是我说的,是叔本华说的。

城市的体温不断在下降,一次一次洗澡取暖,穿衣服、脱衣服、又穿衣服,身体开始发出缺水的信号,表皮裂成一块块的小

橘皮,脸上的肌僵硬木衲,细胞萎缩,一排一排的聚拢,中间留下沟缝,身体脸部扭曲变形,于是拼命涂抹润肤霜和面

霜,厚重的油脂包裹住表皮细胞,不安分的水被锁住,细胞吸水、扩张、丰盈。

只是,当心寒冷缺水的时候,如何取暖,会不会有一瓶面霜?

上午搭车的时候,车上放着歌,俗气的歌有着俗气的名字-——有福气,可是,这种俗气未必人人能做到。

躲在被窝里,开一盏台灯,重复地看索多玛城,上边说,我不死心,我还要爱。

我不死心,我还要等。


2004年11月14日 #

十一月,PUB里,红男绿女,纸醉金迷。

你坐在小圆桌旁的高脚凳上,手里拿着玻璃杯,杯里装着伏特加和汤力水的混合物,还有冰块浮在上

面,一比九的浓度,让你的神经有轻微的麻痹,眼神里还有一些细碎的迷离。

邻座一个长卷发的美丽女子,双臂勾住一个男人的脖子,叫嚷着明年今日--她生日之前一定要将自己

嫁出去,言词中满是醉意。天蝎座的女子,不能伤人便会伤己,你宁愿假想她是何等的善良,纵然毒

尾加身,但未及收敛,便已被射手的弓刺破心脏。

酒精开始涣涣地浸入你的五脏六腑,神经像水中生物一样收紧再扩张,讯号不停地输送到大脑,再返

回神经末梢,瞳孔开始缩小,脑袋开始晕眩,你打量着站在窄挤的舞台上那个闭着眼唱着英文歌的女

歌手,蓝色的眼影,红色的唇,灯光轮换着打在她已经不年轻的脸上,或红,或蓝,或红,或橙,你

开始想象白天的她,蜷缩在凌乱的床上,白色的被子包裹着身体,睡醒,慢慢地洗漱,练歌,逛街,

扎着马尾,素面朝天。你想象她是属于双子座的,白天和晚上的她判若两人,她交替地换上两种面

具,你看到这样的她或那样的她,经已不清楚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幻。

你一杯接着一杯,大口大口的把一比九的溶液吞下,其后,醉倒。


2004年10月31日 #

习惯了没完没了的DOWN东西到硬盘里,之后硬盘肿胀,又接着没完没了的把东西从硬盘里删掉。

像是一个轮回,从无到有,从有到弃,弃而后无。从高兴到悲哀,从云端到地面,从天堂到炼狱。周而复始。

陷入轮回里日子淡然乏味,如同鸡肋。偶尔充实,是忙得不可开交的下午,之后,是茫然不知所措的彷徨。

床边堆了很多书,只买不看,为的是装点门面,等着有一日数量大到惊人,然后再把书一本本的束之高阁。

下场,如同硬盘,而书的内容,依旧一无所知。

有时觉得人活着简单一点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那么,幸福将会垂手可得。

有时又害怕简单到肤浅,害怕隐匿在无谓的幸福后那些刻骨的浅薄会让自己蒙羞。

于是冀望一种生活,可以让我不停的在简单,复杂,复杂,简单中间漂浮,轮回。

那么我时而幸福时而深刻。

可如今,有心无力。

 

 

 

 

 


2004年10月22日 #

“想起了一个人,距离我七百公里。或者,一辈子的距离。”

 

三年之后某个冬日的夜晚,她正对着电脑看着一齣叫作东京日和的片子时,他终于通过MSN那个狭小的对话框上向她打了一个招呼。

不痛不痒,措辞得体之极。

这时,他们之间的距离是七百公里,搭汽车不过是六、七小时,搭飞机应该不到一个小时。

他们已经三年未曾联系过,甚至一个招呼也没有。

他说过,看见认识的人一定要打招呼,只是一个招呼不用费多大力气,但是却足以表示你对别人的尊敬。

关于这一点,他和她同样做得不够好。

 

三年,不长,也不短。

她试图做了很多改变,出国念书,恋爱,嫁人,离婚,步骤如同数据库的程式一般,小循环挂套着大循环,一层又一层。

她已不清楚自己身处第几层,单单能做到的是不去强求,既然知道自己生活在真实中,就得遵守生活的规则,这些经历于她来讲,

正常不过。

 

然而三年之后的一个招呼,却足以让她三年积蓄下来的冷静、淡定还有漠然瞬间崩溃。

她就像一片树叶,不曾动荡只是因为没有风,而非其他。

半晌之后,她静静的关掉对话框,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三年之后某个冬日的夜晚,她终于明白他和她的距离又何止七百公里。

兴许,隔了一辈子。

 

之后,她看着东京日和,没有字幕,听不懂对白,她就这么看着。

阳子蜷在小船上熟睡,风吹动树叶里不停在镜头前摇晃,阳光洒在她的身体上,静谧而安详...

 

 


2004年10月1日 #

生命的痕迹对我来说,太过潦草,未曾勾勒和细算过。

于是做了一个决定,很严肃,这个决定引用的句式是如果...就...。

总是不会给自己一个一尘不变的模式,前提是希望能遭遇更好。

脑子里充斥着那句对白,

只要你有一个好的故事,并有人听你诉说,就仍有希望。


2004年9月30日 #

有一集樱桃小丸子里,小丸子说,秋天是恋爱的季节。

现在是二00四年的九月三十日,秋天。

我断定,小丸子在撒谎。

 

QQ上,同学问我怎么才能好受一些,她说她分手了,我开解了她几句。

我说,没什么大不了的,爱情是骗人的游戏,是奢侈的玩意儿,玩不起。

我还说,难受肯定是不可避免的,你需要的是时间,慢慢的调节,你会好的。

我又说,现在同学里边大多是单身,重新再找一个,别急。

她说,羡慕我,我过得很幸福。

其实我真不知道,她是从哪儿得出这个结论的,简直是胡说八道。

于是我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现在活着。

 

路很长,前边是重重的试炼,

还有魔鬼在等着我们,看我们在人生的路上掉眼泪,泪中满是奢侈。

 


2004年9月29日 #

突然静了。

站在人潮中,一动不动,仿佛电影画面里的定格镜头一般。

秋日的街道两旁,梧桐树叶接二连三慢慢地坠向地面。

瑟缩的躲在单薄的毛衣里,眼睛不停的打量着四周,而脑子里的记忆则暗涌出来,似乎一切都随

着怀缅变得萧条。

唱片店里传来异国民谣,令人怦然心跳。

想象着乍暖还寒的三月底,樱花纷纷坠地,粉红色的躯体覆盖在褐色的泥土上,踩上去软绵绵的。

手里捧着热茶,水蒸汽从杯里腾腾地冒起,熏蒸着干涩的双眼。

无论味道是什么样的都不紧要吧,只是喜欢那种感觉,并不亲切,甚至有些寥落,但是至少不如

忆起你般奥妙。

 

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裳薄。

歌里这样唱。

 

 


2004年9月26日 #

题目是早就拟好的。

没有拟好的是人的心态。

每天像是处在监视器底下生活。

超过十点回家,便会有无数个电话蜂拥而至,这样的生活跟囚徒有什么区别。

无论我事先有否告知,到了那个时候电话就会不停的响起。

我不会接,但接与不接都一样。我都很生气,会发大火,要说我现在脾气古怪,那全

拜你们所赐。

别怪我,怪自己。

 

撒谎不可耻,可耻的是逼人撒谎的人,我现在才意识到。

不喜欢撒谎,过去不会,而今也不会,只是逼人撒谎的人仍旧可耻,比过去尤甚。

奈何,谎言和真相没有区别,就像疯子和上帝。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那些看上去有些歇斯底里的玩意儿,

比方张牙舞爪的向日葵,比方捂住双耳站在桥上的呐喊,比方圣巴托罗缪手中皮囊里

那张扭曲的脸,比方爬满苍蝇和蚂蚁瘫痪的钟表,比方长着山羊胡的蒙娜丽莎,比方

充其量只是一个疯子的奥菲利娅,比方坐在草地上衣冠楚楚的男人和裸着身子的女

人,比方喝着苦艾酒的过气女明星,比方丑陋的双手合十的祷告。

不过最喜欢的是一块什么都没有的画布。

把所有的颜料都被擦去,剩下一块白得像血的画布,什么都没有。

各式的快感在画布上流淌,像鲜血。

纯粹、狰狞、变态。

 

题目本是与内容无关的,只是题目里那两个醒目的大字便是事情的起因和结果。

我说了,题目是早就拟好的,没有拟好的是人的心态。

若有一天,心态拟好了,题目也就顺理成章成立,而内容自然也就成了原因。

那么,属于2037年的那个愿望便提前实现了。

 

 

 

 

 

 

 

 


2004年9月23日 #

我的名字没取好,耳朵自小就多灾多难。

昨天反复地听linkin park之后,今早一起床发现左耳听不太清楚东西了,准确地说,是耳瓮以及耳

鸣。

听的歌叫numb(麻木),摇滚类的,似乎现在麻木的不只是我感情,还有我的耳朵。

不过我不在乎,失聪的多是些伟人,当然,伟人中也有疯子和败类。
  
   
  
在天涯上看见某人的文章,惊异一个人可以把经历如此袒露于人前。

我做不到,生性怯懦且心魔业障太重。

要是我稍有勇气的话,到今天的这个时候我已是一个死去两年零三个月的人了。

不,或许只能算是骨灰?

有句话叫早死早投胎,十年之后又是一个new baby boom,所以,我现在没死,算是件坏事。

不过我不在乎,迟早的事,我晚死也可以抄近路。
  
   

 

MSN的确不好玩,我刚才删人的时候发现可以附加block,于是我开始明白自己遭受的待遇了。

不过我已经不在乎,麻木了,就像我的耳朵一样,任凭耳机里rock到翻天覆地,我一聋子与我何干?

索性五官全坏掉,我听不到我看不到我嗅不到,再附带双手生疮,省得劳心劳力。

有人问,什么都不在乎,我还活个啥?

我赶紧补上一句,我现在想吃朱古力,算是为朱古力而活。

(a) chocolate a day, keep doctors away.

不过家里的朱古力已经被我消灭光了,只好端着一大盆青提狼吞虎咽,吃相甚为不雅。

继而又联想到,某人曾经跟我说,人有三相不可以轻易示人,曰,吃相、睡相、高潮相。

可是,我不在乎。

如果现在某人怜悯我,赏上几块朱古力,我为此人表演一下不雅的吃相,那又何妨?

受人恩惠,此等小小意思尚不足言报,唯有以身相许。

这句话简单地的概括一下,就是献身。当然,这是玩笑,我还不至于犯贱到如此地步。

三下五除二之后,我发现现在除了对朱古力还一丝兴趣尚存,对于其他例如芝士蛋糕、提拉米苏、杏

仁派、吞拿鱼三文治、核桃面包,牛角酥、蜂蜜松饼,白土司、水果蛋挞、黄油曲奇、香草泡芙统统

意兴萧索。

我需要的是朱古力,可我手上只有青提。

关于这个,我绝对在乎。
  
   
麻木到底,是冷酷仙境还是世界尽头?

未曾得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

第一,我耳朵还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不过我不在乎;

第二,我需要朱古力,可是没有,I really care about it!
  
   
  
                                                             2004年9月23日,夜晚。


有首歌,是电影玻璃之城里的插曲。

经典的老歌,黎明有唱过,叫try to remember.

里边是这样唱的,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when life was slow and

though so mellow.....

then,follow...follow...

曲声里轻轻的guitar声,隐隐能听到对过往的怀念,还有黎明浓浓的鼻音,叫人喜欢不已。

第一次听见这歌的旋律是在电影里,第二次是从同学的口中,第三次却是今年八月姐姐寄给我的一张

快递里。

四、五年的时间了,原来记忆里的歌已经搁浅了很久。

 

今天,下过雨的夜晚,我独自一人听着这支歌。

还记得片子里那只石膏做的手,上面布满了凌乱的纹;

还记得那枝插在瓶里的红色花朵,瓶里有阿斯匹林在水中缓缓的溶开;

还记得在片子里的吴彦祖,清涩;

还记得张燊悦演得那个少女,不羁;

也还记得舒淇和黎明一人在屋内,一人在车里,中间隔着玻璃,隔着大雨,隔着时间。

 

只是,记忆如枝干浸泡在溶有阿斯匹林的清水里的花儿一样,再怎样小心保存,也有褪去的时候。

记忆里零散的碎片,一片、两片,无论如何拼凑,都留下落寞的空隙,

而那些空隙,仿佛那座隐藏在烟火背后的玻璃之城一般脆弱而无助,令人忍不住想去填补。

于是,

试着去记起,在九月的夜里,try to remember...


2004年9月18日 #

下午睡在床上,有种非常不适的感觉,于是醒来,希望能做点什么。

看见山下姐姐从MSN上发来的邀请,随即注册,加入。

似水流年。

看到这个讨论区的名字,还有贴在里面的文章——似水流年,就很期待找点什么与它能联系在一起

的东西,说到底,我是一个好奇且喜欢追根刨底的人。 

霍金的时间简史,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又或者阿兰德波顿的拥抱似水年华,还有在乌镇拍摄的似水年华。

当一个一个线索在脑中豁然开朗的时候,才发现又陷入了另一个迷茫。

究竟是时间遗弃了我们,还是我们把时间丢在了身后?

 

常以为自己是小孩,习惯了任性的方式去对待人和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他的出现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但随着他的离去,我也渐渐地脱离了那种孩童的心态,我开始害怕很多东西的失去,包

括时间,包括爱情... 

就在这样的患得患失中,我才惊觉,我经已长大。

于是,我开始希望抓住周遭所有的事情。

而今看来我更类似于一个歇斯底里的悲观主义者。 

就像伏尔泰所说,幸福不过是一场梦,不幸才是真实的。

我遵循着这样的定律,在世间跌跌撞撞的行走着。

 

“最孤单的,是时间。” 

出于悲观的心态,我总认为时间遗弃了我们,而我们只是在苦中作乐。

时间流走之后剩给我们的也都是些痛苦的过往,不堪的经历。 

我们的生命里纵然有火花,但也行将被时间之河所掩没。

但,我忘了。时间的河上原是有桥的,而桥之所在,亦是火花所在。 

不管时间之河如何远去,桥如何的退缩至点状或消失,但它是固有的存在的。时间改变不了它,是的,改变不了。

我们拥有了桥,而时间拥有什么呢? 

什么都没有,孤身只影。

原来,最孤单的,是时间。

 

一个深秋的午后,我们相对而坐,凝视对望,无语。 

那一刻,我发现我心灵的深处,有微微的泪水浸出,为了时间吗?

是的,为了时间。 

为了被我们丢在身后的时间,还有那些存于时间深处的刻骨铭心的桥...

 

流年似水,记忆若桥。


2004年9月16日 #

    事物不是绝对对称的,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5分钟以前我发现我的眼睛一个大一个小。

    尼采说过,野兔有7层皮,一个人则可以撕掉7×70层皮而仍然难以认识和找到他自己。

    很高兴在有生之年不但能认识自己,而且还能发现一个真理。

    实在是没有料到照镜子也能发现真理,当然牛顿也是在苹果砸中脑袋时无意中发现万有引力的,

不过我不能拿自己跟他比,就算他晚年再怎么迷恋于炼金术,但丝毫不妨碍他被视为一个伟人。

我,仅仅存活于已被人揭晓的理论当中,什么也不是,充其量是一个被填塞满某种理论的用于做实验

高等动物。

    我的左眼比右眼小,我的左脸比右脸瘦,我的左脑比右脑发达,我的眉毛一边高一边低...

    这种不对称是无法更改的,就像爱情里也不永远不会取得绝对公平一样,总是一方多一方少。而

恰巧人的天性里是多少期待绝对公平的,因此造成了爱情的失横。

    爱情有时就像玩跷跷板,两脚悬空,又怎能把握尺度?

    而唯一给长久的爱情的解释,是两人的质量不一致,以及离支点的位置不一致,而最后达到力量

的平衡,才不会让双脚挨地。

   原来,爱情只是m1r1=m2r2的游戏。

   而这个游戏里,永远没有关于X轴和Y轴的对称。

 

   说了一堆废话,假如让我说下去的话,废话肯定会更多。

   我曾经深刻的检讨了自己两个最大的缺点,其一是话多,其二是不懂得拒绝。

   现在我似乎正在犯第一个毛病,不过从这以后我不会这么多话了,因为我不知道以后的我还是否

是原来的我,这话比较隐晦,不过慢慢来,会明白的。

    假如让我把第二个缺点继续说下去,又得没完没了了,夜里的23:25分我停止了说废话,睡觉。

       

                                                           2004年9月16日23:25

   


2004年9月5日 #

泡沫一朵一朵的浮在水面上,宛若百合,在她身体的四周的水面上飘动着。

而她躺在浴缸里像是溺死在水里已经千年的奥菲利娅一般,一动不动。

只是那双不算太清澈的眸子,在眼眶里略微的转动,昭示着她的存活。

她望着天花板。天花板望着她。

离得很近,她却触摸不到它,同一个空间平面里也会产生如此疏远的距离。

水很凉,一直到她的手里,心里...

她的眼泪颤抖、滴落,在沉寂的水面,撩起一阵阵的涟漪。

 

 

 


2004年9月4日 #

瞎逛的时候,看见路边olympus那个硕大的广告牌已经被换掉了,全知贤换成了SONY的cybershot,

这才发现,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好长时间了。

桃花已经不在了,人还能笑春风么?

 

MSN上有人跟我say hello,没回。

或许人都是这样的,对于不感兴趣的人,就不想搭理。

不过这终归不太礼貌,不好,我也知道。

可我太随性,特别是对人。

想理我的自然会滔滔不绝,不想理的我会拉进黑名单里,更不会去主动打招呼。

但,始终学不会block。

 

昨天申请到了一直想要的Gmail,注册名还是老样子,cherrieye@gmail.com。

今天睡了一天,面部和眼部浮肿着,想到明天的考试,不知道该怎么办。

消失,最好不过。

那就人间蒸发吧。

虽然没人会注意到我的存在,十天半个月不露面,人家也不会觉得缺了点什么。

自己的想法太天真了,说得好听点叫单纯,难听点是幼稚。

鬼知道。

不让自己想那么多事,毕竟有人曾经跟我说过,思考是自我残害的过程。

突然记起张三丰说的太极的宗义,它强由它强,清风拂山冈;它横任它横,明月照大江。

什么也不想,长此下去,多年以后我们会变得坦然的。

 

 

 

 


2004年8月30日 #

我只知道,没有期望就没有失望。

那头淡淡打出这几个字。

是吗?

难道是她的欲望就像书里形容的又多又深?

以至于让他一退再退,终于弃城而去,于她不顾。

午夜,她在睡梦里惊醒的时候,伸手拿桌上手机,摁亮了它,手机的光把黑的小屋映得泛白。

屏幕上显示没有来电,没有短信,只有她的相片在手机上暧昧的笑着,暖红色的。

顿时她有些怅然若失的感觉。

有时候,习惯了的东西,一旦消失不见,心里会产生类似电梯下行时的感受。

她安慰了自己一番,接着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睡时,她发了梦,梦的内容经已忘却,只是依稀记得梦里的经历令人倍感不悦。

醒时,她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一座被掏空的城,附带着一扇紧闭的城门。

城外,还有声声的梵音入耳,丢掉吧,丢掉吧,都丢掉吧。

她咬了咬唇,解开颈上的链子,一声不响地把它扔进了垃圾桶里,就像推开一道城门一般。

城门开了。

她走了出去。

 


晚上睡不着,关掉电脑又打开,然而对着电脑,却不知道能做些什么。

MSN的list里人不算多。

看到kevin的MSN名改成sleepless in tokyo,遂问他“东京无眠夜”?

他说,昨天看了sleepless in seattle,原来这样,我恍然大悟。

那我是不是也应该改成sleepless in chongqing,只是发觉这样的改变,好象缺了点味道。

 

打开以前保存的聊天记录,看着看着就想笑,其实有时候快乐真的蛮容易做到,如果只要过程不要结

果的话。

好在人生里还有这么多的事值得去回味,就算我57岁的时候,也可以笑着流泪缅怀过去。

 

主页打不开,应该是服务器那边的问题,恨恨地有些想删了它,又有些不舍得。

女人总是这样,不忍放弃。

男人则不同,想删掉就删,决计不会手软,更不会心痛,就像吐掉一颗淡到无味的口香糖一般。

对于爱情,同样如此。

 

八月的城市,就已经没有了夏日的聒噪和湿热。

这样的城市不再像以往,即使在十月,太阳依旧浮躁不安的在天空里释放热量。

那时,总是希望温度超过四十,就可以不用上课,在家里睡大觉。

天凉了,

秋天快来了吧?夏天就要远去了。



 


2004年8月23日 #

在MOP上看见一个帖子,说是她的网上的男朋友想见面,可她不想这么快,求助问怎么办。

下边有人回贴到,有两种情况:

一是,见面--走人;

二是,见面--上床--走人。

觉得这个答案蛮有意思的,也蛮现实的。

要么见光死,要么占了便宜再死。

不管怎么样,总之,是要死。

但无论如何,总是有一方会被伤害的吧?

走掉的那位,还是,留下的那位?

 

 

想起歌里唱的,背后有床, 不需有爱,睡醒不怕另有将来。

不禁想问,

爱,用一张床去衡量,还是,用一张床去承受?

只怕,

这样的爱,无力负载,睡醒之后,也没有将来。

 

然而人又往往避免不了飞蛾扑火的局面,飞身投向火焰的那一刹,

凄美绝顶。

之后,

是,痛苦,还是,解脱?

 

那么我们应该,

爱人?还是,爱他的灵魂?

或许没有答案,因为每人都不一样,

在我无法得知你的灵魂之前,我还是爱你的人,多过爱你的灵魂。

 

 


2004年8月9日 #

世事真的搞笑,处处阴差阳错。

“抛弃别人总比被人抛弃好过一点,所谓离别,总是一个走,一个留下,

走的那个当然比不上留下的那一个痛苦。

年深日久,留下来的那个发现自己原来可以忘记离开的那个人,那么,她就不再痛苦;

偏偏离开的那个发现自己仍然爱着从前那个人。

那一刻,他才知道,

原来自己才是留下来的那个人。”

其实,离开不离开,难过不难过,有什么关系?反正要是两个人最终不能走到一起,

就只有等时间去漂白回忆。

然而,最难堪的情形是,抽身走掉的那位,反反复复挣扎之后,又回头去找留下的那位,

谁知那位已经不知痛苦为何物,任你苦苦哀求,我亦无动于衷。

于是,你来我往,爱情变了味道。

这里,打个不算恰当的比方:

废弃的爱情,像堆烂泥。

 永远敷不上墙面。

 


2004年8月8日 #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圣经上说。

我们往往清楚怎么做,却不能身体力行。

我们谓之,迷茫。

我们往往做出承诺,却不能实践履行。

我们谓之,食言。

我们往往冀望获得,却事与愿违。

我们谓之,痛苦。

人寰之处,爱欲流动,何处恒久,何处恩慈,何以不妒,何以不夸,何以不狂?

成者,我们谓之,奇迹。

不成者,我们谓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