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6日


潇时和我同年,不同的是,她有漂亮的长发,和这个城市很相符的古典美,而我,永远只是碎碎短短的头发。我们一起工作,一起逛街,女孩子的游戏都玩遍了。
在一起时,更多的是她的倾诉,我只有聆听的份,因为没有什么故事可以和她分享。
你总是这么沉默!在北方也一样吗?北方女子的特点是沉默?
不,有着北方特点的女子是很闹的,像漫天的雪,无规无则。而我,是例外。
为什么?
我不属于那里,只属于那里已经飘落在地的雪片,
雪,美吗?
美。在它眼里,你只是一个微乎其微的东西。他它可以包围你,温暖你,在心里。很安全的感觉,除了男人——爱你的男人给你外,就只有雪了。
雪是不是白的发银光了?
银光?那银光会迷雾你的双眼的。不,雪是白的,到底是白的。
真是没有诗情画意!
……
让我想到了银戒指,我怕了。

潇时是个好女孩。高贵的头上挽个髻都会光彩照人。她狂爱红色,红色确实可以装点她的生活。CK的香水,clear的化妆品,很适合她。和她走在一起会逊色很多,可我愿意和她在一起,因为我爱听她说话。还是爱站在那个天桥上,潇时陪过我两次,都不耐烦了,再也不陪我了,只是在马路对面的KFC里等我。每天如此。
直到有一天,她神秘的告诉我,“他”从国外回来了,以后,没有人陪我数车了。
从那以后,她的故事里多了indigo,她的BF。Indigo对她很好,应该是很相爱的。我从她那里知道了,indigo喜欢走在她的左边,喜欢手里不拿任何东西,喜欢喝清清的冰水,喜欢吃KFC里的汉堡,喜欢她。我从来没见过indigo,因为太忙,我只有时间在天桥上多呆会儿。

潇时的手上多了条链子,是银的。女孩子炫耀的资本总是有的。
她让我看她的链子,除了银色的,还镶着水晶。想到了什么,我怕了,放开了她的胳膊。她察觉到了什么,问:
你不高兴?还是我怎么了?
你约会该迟了! 我极力想让她走,我要自己遗忘了那个链子的颜色。
不,你生气了,我怎么了?
没有,你多想了。
是生气了,为什么?
别让indigo等久了,快去吧——对不起,想起了过去。
给我讲讲吧。
有时间吧,在我可以再去触及那个伤感的不属于我的故事的时候。也算了听了你那么多故事的回报。
好的,那我走了你该去天桥了,夕夕。 说完,她拿起那个红色的包飞一样的跑了,包里的手机响起了音乐。
 

我想,如果是错误,我不必为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我有心情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面对这副古朴的躯壳。我想,时间可以装点这一切,包括我孤寂的心。
繁忙让我忘了哥哥,只在每月的11号收到他的mail,一成不变的的短:记得按时吃胃药,为自己找个归宿。他对我的胃的关心,通常超过对我本人。他总是想让我早点找个归宿,他总说,我像一只永远不知道停下来的11月的鱼。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平面。忙碌中更加忘了很多,更加放肆的不拘小节。答应过哥哥要照顾好自己,看来,只能暂时把这当做自己的归宿了,尽管并不是一生的。
遇到了一个女孩,在公司里做设计。她的声音不很动听,但是有着动听的思想。我愿意听她说话,听她讲她的故事。她快乐无比的样子让我想起以前的自己。
让她不解的是,我每天都在一座天桥上站很长时间,数过11辆车才离开。我其实也不解,或许是在刻意的等待着什么。天桥上暗极了,不带丝毫的光线,而且有着北方才有的干冷的风的气息。她们从四下里穿过我的身体,我畅然的站在那里,想点什么或什么都不想。

在这所城市已经半年了。在同一天晚上收到了轩怡和哥哥的mail。
看着轩怡的名字,删除。
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想刻意把自己推到可以忘记她的地步。也许,为哥哥保留点自尊在其中。
哥哥的mail比以往多了几个字,因为我又长了一岁。望这镜子里自己苍白的脸,只是感叹又一年的流逝。
一只,11月的鱼。
那个女孩和我同年,叫潇时。
 

曾经和以后发生在我和我们身上的故事,为了珍藏,把它发上来,纪念我们曾经的那段岁月,也算是告别在那个特殊关系下的我们留在我心中的印象.

年代太久远,已经记不清自己写的哪段,不过还是要感谢小妹和如冰续完了它。

 

有一个传说,它很美。如果可以得到好友爱人送的戒指,会幸福一生。
我期盼过一生的幸福,虽然,它从未到来或终将逝去。

                                 一

轩怡去了美国,连说一声也没有,走得太无声无息了。哥哥告诉我她是去追寻她的另一半了,并且哥哥不带一丝的伤感。我疑惑了,那么哥哥是?
是她永远的朋友,期待被她选择。而又不给她任何牵绊的朋友。哥哥笑着说。
夕夕,许多东西你不懂,你太孩子气。等你嫁人了,你会懂轩怡的。
是的,我不懂。可是你愿意失去她?
你会懂的,她没有错。选择自己的幸福永远没有错。哥总是坚定得让我敬畏。

我曾向轩怡要过一个绞银的戒指,那是代表一生一世幸福的祈祷。她没有答应我。我想过,想要做一个快乐的、美丽的天使,永远飞在她和哥哥之间,用手中的七彩棒勾画他们的生活。可是我错了,到现在我才明白她告诉我的话。她说她愿意用任何东西,来换给我属于我的幸福,除了银戒指,她说她不想这样。她是不想让戒指束缚了她的思想、她的选择。她并不认为,哥哥是她一生一世的爱人。
他们都走了,那么的无声无息。天空寂寞的连飞鸟的痕迹都不留下,我却走在鸟飞过的影子里。也许我得走下去,一辈子这么走下去。五月了,穿着毛衣却无丝毫的暖意。北方的天气永远只有单调的冷,而北方的雪却让我长久的依恋,我得等到雪。
恐怕等不到了,我也得走了,去那个我向往以久,让我至少想象了十年的城市,去延续哥哥他们曾经的约定。而我仍恋着北方的雪,我想到了下雪,我会回来的。
这座城市的古朴已经不复存在,留下的躯壳,早已失了韵味。
一张card带来了哥哥的祝福,让我在这里好好的,延续他们的梦。
一封mail终于等到了轩怡,还是一如往昔的洒脱,没有多少抱歉的成分。同时,一个包裹也到了,只有一枚银戒指,是轩怡寄的,她说让我给哥哥,她想用戒指来祝福哥哥的幸福。这本该属于我的,她却让给了哥哥。她竟想用一枚戒指结束和哥哥六年的曾经!或者,她只是想证明给我们看,她找到了另一半。
我无言。
替哥哥包好那枚戒指,私自保留了。
至少,我还想让他有一个可以期待的梦。
我永远不会再要银戒指了。它的光芒迷雾了我本不透亮的双眼。。

 

今天突然想写博,就象烟瘾犯了一样。我确定不知该写点什么,好像最近发生了无数事情,我没有一件可以完整的纪录下来,不过也是,我个老头还哪有记单词的水平?

这段时间觉得累的荒,也不知道咋了,或许人老了都这样吧,谁他妈知道。今天搞了本《爱摇》娱乐了一会,发现里面的东西真是又多又好啊。比如文革时的英语教材等等,真是开了眼了。这会已经强烈的感到体力不支,但闭上眼又睡不着,真他妈痛苦啊。难不成我真神经衰弱??不过印证了那句老话,人老有三个标志:怕死、爱钱、没瞌睡。老了啊。。。。。。